更新时间:2022.06.21
女职工哺乳期待遇: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其他。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享受以下待遇: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哺乳室;其他。
女职工产假期间有下列待遇:生育时享受98天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参加生育保险的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产假后还不能上班经本人申请,通过相关证明,可以适当延长产假,待遇按照患病的规定处理。
女职工哺乳期待遇: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等原因辞退,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少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
职工工伤医疗待遇有: 1、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期间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
职业病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的规定有:患职业病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休养期间。
工伤职工可享受下列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
女职工享有下列哺乳期的待遇: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的哺乳时间;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违法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其他。
女职工的特殊待遇有: 1、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从事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怀孕期间禁止从事的劳动; 2、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女职工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3、女职工在哺乳不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不得安排从事
职工工亡待遇标准计算方法如下:支持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是: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各供养亲属核定
职工患病,合同已经到期了,职工还是没有工作能力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是用人单位还是要根据规定提前通知,否则就要支付通知金。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职工毕竟是在借调期间发生的工伤,为了公平起见,原用人单位可以在借调前或事后与借入单位就被借调职工的工伤保险问题约定协议; 当原用人单位承担了被借调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后,可以按照协议要求借入单位给予补偿。
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 (一)劳动者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如:劳动者死亡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