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1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兄弟姐妹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或者兄弟姐妹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辈分一般是不会影响代位继承的。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继承权包括: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第一继承人包括如下相关人员: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同时,前述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如下: 1、继承人的死亡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让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前死亡; 2、继承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并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这种继承方式是代位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是不可以同时存在的。转继承是在分割财产时,被继承人死亡的。代位继承则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已经发生了转继承,无法成立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其中,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
遗产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 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 2、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存在; 3、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享有继承权的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亲属,包括子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等,代位继承没有辈数的
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中,并且代位继承人与被代位继承人之间有血缘关系,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以及对公、婆或者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