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土地承包权的继承视情况而定: 在承包期内,一个家庭里有一个或以上的家庭成员死亡,但家庭里还有人在的,这种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 如果家庭成员已经都不在,全部死亡的,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存在继承土地问题。 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或农村集体组织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承包给农民,由农民自行耕种,农民作为承包者应该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1、土地承包合同双方是平等的主体,发生纠纷时,
农村承包土地的收益可以继承。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该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可以在家庭成员间继承,但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则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
土地承包合同一方违约的话,当事人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双方共同协议决定是否需要解除合同。另外,当事人还可以根据双方事先的约定,单方面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还有,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如果对方的违约行为已经构成了根本违约的程度,这时
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以下的七个方面,具体如下: 1、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条和第2条规定,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
拖欠土地承包费,一般有以下的两种解决方法,具体如下: 1、协商处理。被拖欠土地承包费的一方,可以先跟承包商协商处理。针对支付承包费的具体时间、具体期限以及具体的支付金额,通过协商的方法,和平解决; 2、如果被拖欠土地承包费的一方跟承包商无法
宅基地的性质是集体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按照《继承法》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三条中,不属于遗产继承范围,不能继承。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团体内流通。依据《土地处理法》,宅基地并不是实在含义上的产业,仅仅一种使用权,拥有权归村团
土地合作合同首先是应当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至少应当包括名称以及住所。其次应当是合作双方的合作期限是具体的固定期限还是长期合作不固定的期限,然后应当写明具体的合作模式,合作的内容,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的费用,利益的分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并且合同生效时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承包地被征
法定的第一顺序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这里所说的“兄弟姐妹”
承包地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1个部分是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基本身份信息,比如名称,住所。第2部分是承包土地的基本信息,例如位置,面积,土地产权登记情况。第3个部分是承包的期限,例如固定期限多少年。第4个部分是承包的费用,例如多少钱一
首先,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应继承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转继承的适用条件有:1、继承人必须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这段时间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