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9
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会对其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具体危险犯,“抽象危险犯”的对称。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具有足以造成某种危害后果的危险,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加以判断的犯罪。危险犯的一种。如在破坏交通工具案件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具有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灭的危险,要根据行为人的破坏手段、交通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的行为,并且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 所谓倾覆是指车辆倾倒、颠覆、船只翻沉、航空器坠落等。所谓毁坏是指使交通工具完全报废,或受到严重破坏,以致不能行驶或不能安全行驶。倾覆、毁坏危
对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犯罪分子应当处以三到十年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规定,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
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有三种情形: 1、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过失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规定有: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嫌疑人只要符合取保的条件都是可以取保的。 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破坏交通设施罪一般不能判处缓刑,因为破坏交通设施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其他缓刑适用条件的,也可以适用缓刑。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量刑: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责任追究包括追究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追究上述责任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犯罪地、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进行起诉。
构成失火罪会追究的责任: 1、构成失火罪的,一般会追究其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2、如果属于较轻犯罪情节的,则会追究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责任。
构成失火罪既遂会被追究的刑事责任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较轻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