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9
关于回避由谁决定的规定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必须经县以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签发拘留证。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
检察院不批捕谅解书是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一般是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出具谅解书的目的是减轻犯罪嫌疑人处罚,有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所以谅解书是受害人向犯罪人员的家属开具的,
侦查权只能由依法具有侦查权的机关即法定侦查机关行使,法定侦查机关主要是指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等,现实生活中绝大部分的案件均由公安机关侦查。
寻衅滋事批捕是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来决定的,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决定。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权决定逮捕,人民检察院具有批准逮捕权,公安机关对自己侦查的案件,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依法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它无权自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
听证是否公开由公安机关决定。听证制度属于行政程序中的基本制度,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由非本案调查人为主持人,采用准司法的方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申辩的制度。听证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
听证是否公开由公安机关决定。听证制度属于行政程序中的基本制度,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由非本案调查人为主持人,采用准司法的方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申辩的制度。听证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
公司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决定。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经营范围应当记载在营业执照上,改变经营范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