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债务人的债权。 一、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能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二、申请执行的
债务人到期债权可以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债权转让的,债务人不需要盖章,但是债务转让的,债务人需要盖章,因为债权转让只需要通知债务人,而债务转让需要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协议。债权债务转让的,其从权利与从债务都一并转让。
债务人没钱的可以转移债务给父母,但是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存在合法有效的债务;债务可以进行转让;与父母达成了转让的一致意见;以及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
债务人失踪债权人要维权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如果债务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如果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没有影响债权的实现的,则不能撤销。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转让不可以不通知债务人,如果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且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除非经过受让人的同意,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
对次债务人到期债权,债务人是没有代位权的,有代位权的是债权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
如果原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债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的,则债权人不能对原债务人主张权利。 如果原债务人部分转移债务,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没有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向原债务人及第三人主张权利。
对次债务人到期债权债务人是拥有代位权的。 代位权是实体请求权。即代位权的行使是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