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应根据质物的特点选择适当的方式,对于动产可采取折价、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对于权利证书,可采取兑现、提货、拍卖、转让等方式。 质权人处理质物所得价款用来清偿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在主债务人债务清偿期届满前,质权人直接享有的只是占有质物的权利,其优先受清偿的质权虽然已经成立,质权人实际享有的只是期待权,质权人就质物的变价实现其质权,必须等到债务人履行
因为债权人的原因导致债务难以履行的,债务人可以提存,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
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对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
债务人可以提前履行债务,但是如果债务人提前履行会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应当由债务人负担。
债权转让需告知债务人。债权人将债权转让至第三人时,应由该债权人履行对债务人的通知义务。如果债权人与第三人在债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转移债权,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第三人可以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第三人履行完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如果是经过债务转让后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则在转让之前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如果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
债务人可以要求提前履行债务,但是如果债务人提起履行债务会损害债权人的权益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不履行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加入原合同或完全代替债务人成为合同关系当事人,对债务有履行义务。 如果对方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对方不执行的,还
债务人不按时履行债务债权人通过私下协商等方式催要。也可向法院起诉,请法院判令其履行债务并支付违约金,经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不动产履行债务,不合适。 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履行债务的内容前提应该是要合法,而且可约定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但不能约定以不动产物权直接抵付给债权人。
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不履行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加入原合同或完全代替债务人成为合同关系当事人,对债务有履行义务。 如果对方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对方不执行的,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