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权人能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对于债权人撤销权做出了具体的规定,目的是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债权人能否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 但由于撤销权的行使在实际操作中,根据情形的不同,很难操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次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次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次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可以直接向债权人主张,法律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的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可以主张抵销。
债务人死亡的债务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
债务人死亡其债务可以向继承人。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若是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还可以直接向死者的配偶进行追偿。
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配偶主张债权。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债权人可以主张用死者的遗产来偿还债务,如果有继承人继承了死者遗产的,则可以向继承人主张债权。
1.债权人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根据法律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遗产中偿还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
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
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对于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并且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不需要承担被继承人债务的偿还责任。
债务人死亡,如果有遗产的,则其债务由继承人偿还。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则由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人偿还;如果没有协议的,则一般由债务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偿还。但偿还的债务是以继承财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债务转移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产生效力。 1、须有有效合同义务存在; 2、转让的合同具有可让与性; 3、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等条件。 因此,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债务转让协议,在经过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方为有效,否则无效,因为债务人的履行能力、资信
起诉后债务人死亡的,应当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要求债务人配偶偿还。 1、该债务是否发生在夫妻关系的存续期间,若不是,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债务人产生债务的原因或借债的目的是否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