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报销标准,分别是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以及一次性补贴。其中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为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符合生育保险享受要求(连续缴费和累计缴费达到最低要求月份数),可享生育保险待遇;本人未就业,配偶按要求缴纳生育保险者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含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津贴金额与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标准、产假天数和生产方式相关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青岛大病门诊报销比例是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报销75%,定点医院报销6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床建筑面积300元,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670元,三级医院840元。少年儿童/大学生: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300元;尿毒
青岛居民医保门诊大病报销规定: 1、起付标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670元,三级医院840元。 2、报销比例:社区定点医疗机构75%,定点医院65%; 3、超过病种限额标准以上部分不予支付。 4、少年儿童/大
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入。(累计满12个月即可,没有连续缴纳也行);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费。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主要如下: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报销流程各地略微有差异,一般依据以下流程进行报销: 1、到各市、区、县社保中心(上班时间基本都可以办理)对应窗口进行申领; 2、至对应办理窗口,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社保办理生育报销需要的资料(均需复印件和原件,所以请带
异地生育保险报销应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结婚证及复印件; 3、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报告、费用清单、医疗费用收据等; 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等。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 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 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