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公司法》对股东退股的规定有,在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等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回购股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需要进行登记。
1、如果抚养权和实际抚养人不一致的情况是双方的约定并且这样的抚养方式是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的,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那么就是被法律允许的。 2、如果这样的情况是由于双方对抚养权存在争议而造成的,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
实际施工人的认定是没有资质、借用有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承包人。工程合同的承包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个人没有资格成为承包人。
股东滥用公司控制权表现为: 1、公司空壳化。即股东的控制行为,导致公司徒有其表,无法实现原有目的。使公司实际上表现为投资者的一个部门,股东采用特定公司结构的唯一目的是避免法律规定,而没有其他特殊利益; 2、公司资产不足。这里资产不足并不意味
自然人股东为—个具体的人,个人享有并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法人股东是一个组织,作为抽象的依法拟制的实体,其权利义务的行使承担,需通过具体人的行为来完成,方式为派出股东代表,凭授权委托手续代表其完成,后果由组织承担。
法定代表人与董事长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不是一个人,具体由公司章程约定。法定代表人不是职务,法定代表人可以由总经理担任、执行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进行民事活动,凡是执行职务的行为均被认为是法人的行为。
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如下: 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2、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3、知识产权。所谓
公司法对于股东出资的具体规定主要是出资方式上的要求,根据相关的规定,以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作价结果核算确认。股东以实物作价出资,应在办理公司登记时,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并由有关验资机构通验证。因此对于股东出资
公司法人与法定代表人不是一样的,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
(一)股东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业务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股东为了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