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可以增加股东的,但是增加完之后就会变成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是一人有限公司。因为增加股东之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组织形式就不是一人公司了,而是属于法律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因此当公司需要变更公司组织形式的时候,
一人公司股东可能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财产与股东的私人财产发生混同,股东不能证明自己的私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之外的,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增加股东,但是增加完之后就会变成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是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增加一个股东后,公司类型变更为普通有限公司。
公司有债权债务是可以变更法人的。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需要另行说明。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的,也只要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其债
实际施工人应特指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借用资质情形下的实际承包人。最高人民法院做的解释如下:实际施工人这个概念,想表达的内容是无效是建筑施工企业合同里实际干活的人,为了区别有效合同施工人这个概念,所以管它叫实际
需要实名认证,具体的认证就是需要经办人、报税人员的身份证、报税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公司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税务人员只有办理实名后并绑定企业,方可为企业办税。需要到税务大厅办理,复印件上盖公章。
公司法规定的股东股权可以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公司实际地址和注册地址不一致不合法,公司应当在迁入新地址之前就对于登记的地址进行变更。否则就会被行政主体责令变更。若是没有及时变更的,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是不能够滥用自己的职权的,要是滥用职权给公司造成利益损失的话就需要负上相应的责任。而股东滥用公司控制权主要表现为:公司空壳化,即是股东的控制行为造成公司损失,使得公司虚有其表;公司资产不足够,即是指股东滥用控制
未实际出资的股东能转让股权,但是股权转让后,股东出资的义务仍然存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分红时应当按照实缴比例进行分配。未实缴的股东没有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