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30
构成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规定,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处罚标准是: 1、自然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对于构成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行为人的处罚标准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国刑法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立案标准有: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导致重大疫情发生、传播或者流行的;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导致疫情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者残疾的;法定其他情形。
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应予立案追诉。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涉嫌非法处置疫区内易感动物货款金额5万元以上、非法处置因动植物防疫检疫需要被依法处置的动植物或者其它产品货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认定: 1、主体上,该罪的主体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2、主观上,该罪由过失构成。 3、客体上,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上,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检疫的物品不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属结果犯,只有应检不检、延误出证、错误出证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时才构成犯罪。 所谓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一般是指致使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引起动植物,或者有引起动植物严重后果的; 严重影响国家的对外贸易关系,损害国家的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触犯了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因为自身严重的不负责任,从而导致国家利益遭受到重大损失的话。那么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会被法院判处拘役。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立案条件: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的,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立案条件如下:只要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的,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的依动植物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据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
《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的动植物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