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1、如果结婚前男方给付彩礼后造成男方家庭生活困难的,男方家庭可以请求退还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离婚一般不支持退还彩礼。但有以下情形的,当事人主张返还彩礼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 (2)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生活困难的。 虽然符合返还彩礼的情形,但并不意味着彩礼会如数返还。人民法院在判决确定返还
当事人请求退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建议搜集相关给付彩礼的证据,例如定亲当天的参加人可以当证人,相关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理论上关于彩礼的性质、应否返还有数种观点,但一般对彩礼有规定的国家在学理上或立法上均认为此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这一理论既符合公平原则,也不与婚姻的伦理观念相违背。依此观点,彩礼赠与行为一经双方当事人达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
离婚女方需不需要退彩礼要根据情况分析。给付彩礼的行为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行为。以下情形下,离婚女方需要退还彩礼: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这种情况法院有权根据双方过错,彩礼数额,使用情况,结婚时间长短,未共同生活是否有正当事由,
离婚时,女方不一定需要退彩礼。 首先,彩礼,又称聘礼,是指男方按照当地习俗,在婚前给予女方的,用以表示与对方缔结婚姻诚意的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彩礼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
男方给女方的彩礼离婚要不要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彩礼应当退还: 1、彩礼的给付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如果双方最终未结婚,那么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最终法院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的因素,进行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