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1、若查出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其投保,处罚其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后依照规定补办交强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扣
现实生活中,由于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粗心大意,时不时地发生未按期缴纳交强险(即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如果被交警查处,交警会进行罚款记3分,罚款200元。
交强险过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行为人在汽车保险到期后上路被逮的,将被扣车,并处以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3分。汽车保险过期后不可以上路行驶,应该及时缴纳强险,否则不仅面临行政处罚,还可能因发生事故无法理赔而造成巨额损失。
交强险过期应该及时续保,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交强险是国家强制险种,是为了保护事故中的受害者而设立的。我国交通法规定,车主不投保交强险被查出后,将按保费双倍罚款,补上交强险,并扣留车辆。所以当交强险过期后,车主应当及时续保。
交强险过期了,车主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交强险保险单。如果当事人晚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交强险没到期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没有购买交强险的,交警部门可以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扣留其机动车辆,通知相关投保人进行投保,并且按照投保的最低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用的2倍进行罚款。没有依照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