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公民国家赔偿权的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在执法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且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国家赔偿。
申请国家赔偿的情况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行政赔偿的情况: (一)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等等。
赔偿公民: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
涉及国家赔偿例外的情形如下: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3、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等。
国家赔偿例外的情况如下: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3、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等等。
(一)未到中国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国家赔偿法》的特征有保障公民权利、建立健全国家责任制度、调整公私利、规范国家权力。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规定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我国国家赔偿法中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有: 1、补偿性原则; 2、抚慰性原则; 3、惩罚性原则,赔偿标准对侵害方应具有惩罚性,除使侵害方赔偿足以弥补受害人所蒙受损害的费用外,还要付出对自己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负责任的惩罚性费用。
我国国家赔偿法的作用主要是保障公民权利、调整公私利、建立健全国家责任制度、规范国家权力等。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法律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法律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 1、行政侵犯人身的赔偿范围: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等。 2、刑事侵犯人身权赔偿范围: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
我国国家赔偿中的职务主体包括国家,即对于国家机关,含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违法执行职务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赔偿的费用是来自国家财政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在我国,满足以下法律规定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有下列情况的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不得结婚: (一)未到中国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