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2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遵循平等、自愿、合法与诚实信用的原则,且必须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否则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租房合同中主要应该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标的物,即租赁的房屋: 在合同中须写明房屋所
无论是什么时候建的厂房,国家都对耕地实行严格的保护制度,如果所建工厂占用的是受保护的耕地,那是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否则就属于违法用地。对于违法用地,会被处以罚款或者责令恢复土地原状,最终还是要拆除土地上的建筑。对于是否属于违章建筑
构成合同无效的条件有: 1、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2、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违背公序良俗等法律规定的条件。
成立合同的条件是: 1、有两方以上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订立,共同约定合同主要事项; 3、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合同订立的条件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内容真实合法;合同的内容包括标的、数量、价款或者报酬等重要的条款。
合同生效的条件如下: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 3、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签订合同的条件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若是法律规定属于要式合同的,则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有:前者标的是大型项目,后者标的一般较小;前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后者多采用口头形式;前者第三人与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后者第三人不向定作人承担责任;前者费用可以突破合同的计价条款,后者按照合同约定价款计算;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建筑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本质上来说,建筑工程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但两者还是有一定的区别,主要包括: (1)合同订立形式不同:
无效合同中不被其他无效的条款影响效力的条款是有效的,例如可独立存在的违约金条款、清理结算条款等有关解决争议的条款。合同中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合同无效的其效力不受影响的部分条款有效,如结算条款、解决争议的办法等。对于合同无效的,其中部分条款无效如果不影响其他部分条款的效力的,其他部分条款仍是有效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