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 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犯本罪,致使公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按下列标准处罚: 1、触犯本罪的,一般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在上级部门强令下实施本罪行为的,则应对上级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本罪个人犯相应的刑罚。
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处罚量刑:一般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一般法院会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的主体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客体是公司设立审批、登记机关和股票、债券发行、上市审批机关的正常活动。
犯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犯本罪的,则对其相关直接责任人员应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的处罚规定为:犯此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设立审批、登记机关和股票、债券发行、上市审批机关的正常活动。
构成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需要承担的处罚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犯该罪的,则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按上述规定处罚。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的处罚:犯本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滥用职权罪的处罚: 1、犯滥用职权罪的,一般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罪情节达到特别严重程度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的定罪处罚是,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该犯罪的,则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按上述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人员犯滥用职权罪的,对工作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滥用职权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相应的规定处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