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大股东侵害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很多,比如: 1、违反法律或章程故意拖延或拒发股息; 2、违反法律或章程的规定,为少数股东参加股东大会附加不合理的条件; 3、利用公司的资金为多数股东提供优惠贷款或高价租用其财产; 4、无理拒绝向少数股东提供或隐
股东的诉讼权具体如下: 1、直接诉讼,有下列情形: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董事和高管违反职责;不能行使查阅权;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解散公司; 2、衍生诉讼,公司应当在公司利益受到侵害时起诉,但由于各种利益关系或者其他原因,公司不起诉,股东,
作为一个公司的股东,他拥有的不仅仅是公司的定期分红,同时还想有其他的权利。具体地说,股东的权利为: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4.股东知情权; 5.盈余分配权和
诉讼时效限制: 1、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和撤销情形分别作了规定。根据该条第二款的规定,程序违法和表决内容违反章程属于决议可撤销情形,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超过该规定期限提
民事诉讼法公益诉讼主体: 1、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作为国家公诉机关,代表公共利益提起诉讼是其自身的职责。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追究刑事责任。作为政府的代言人,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促
股东的股权及股东权益有: 一、股本,即按照面值计算的股本金; 二、资本公积,包括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 三、盈余公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四、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一10%提取; 五、未分配利
公司享有分红权以及优先购买权。分红权是实缴出资便会享有的,不能随意解除股东的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抽回出资后,经催告仍不返还的,才能够解除股东的资格。
股东权益的如下: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
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清算法人后,依法成立的清算组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依法清算是清算组的权利和义务,该权利不能行使时,清算组有权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不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为清算组工作制造障碍的股东或公司管理人员应当作为被告。
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应当对股东承担损害责任而与股东发生的纠纷。所谓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股东权益受到损害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处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诉讼时效是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超过该规定期限提起的诉讼,法院不予受理。对于股东要求确认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的诉讼,不受60日的诉讼时效限制。
少数股东的权益主要包括: 1、参与重大决策; 2、选择管理者; 3、资产收益; 4、查阅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5、分红; 6、优先认购股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