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离婚有银行债务纠纷的处理: 1、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下列方法处理: (1)离婚时,如果银行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或者为家庭成员治病所产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2)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够清偿债
夫妻双方有共同的债务,双方应当约定债务的处理方式。双方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的,那么双方应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债务具体由谁承担。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债务的处理。夫妻的共同债务原则上双方应该共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一方实施了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也就是说,离婚时伪造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离婚的时候双方应当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如果双方已经离婚,对方产生了债务,那么这个债务是属于离婚之后才产生的,与另外一方是没有关系的,另外一方是不需要偿还的。但是如果对方举证证明这笔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是产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用于
夫妻债务要区分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的话,那么无论是否离婚都与另外一方无关。如果是属于共同债务,那么就应当双方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属于连带的清偿责任。夫妻共同的债务是指的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所需而负的债务。夫
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承担债务,同时也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有争议的,那么就只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相互拥有家事代理权,所以对于因为日常生活需要所产生的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为非
老公被判刑,离婚时的夫妻共同债务,老婆仍然需要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事后追认表示承担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但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一方实施了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也就是说,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无过错方如果
首先,对于夫妻双方的债务,如果该债务属于夫或妻一方所负的债务,同时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而相对人又知道该约定的,则应当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偿还。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的,则应当由双方的共同财产偿还。
产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信用卡债务,并不当然是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应该看信用卡的花费详情。如果是用于了家庭的衣食住行花费,抚养孩子的花费,赡养老人的花费,那么会被认定为共同的债务。共同债务就需要由双方共同偿还。根据信用卡的消费记录不难分辨。
如果起诉离婚的时候对方失去了联系,那应该怎么办呢? 第一、我们可以让法院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去公告相关的文书,公告期满之后,则视为他已经收到了相关的文书; 第二、在公告送达完成的情况下,如果对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的话,我们也可以申请法院依法缺
共同签字的债务就代表了双方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双方都签字了,那么这笔债务就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的债务要遵循共同偿还原则。首先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由哪一方偿还,如果协商不了的,那么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但是即使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对债务作出了
起诉离婚,但是丈夫不同意的话,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列举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从而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具体来说,当事人可以列举以下的证据:丈夫存在与他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丈夫曾经实施过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过家庭成员;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