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17
非法滥伐林木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为: 1、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滥伐珍贵林木立案标准是,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在“10至20立方米”和“幼树500至1000株”两者之间是选择关系而非并列关系,只要达到其中之一的标准要求便可构成滥伐林木罪。
滥伐林木案件立案标准是: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树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滥伐林木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十立
滥伐林木的行政处罚标准具体如下: 1、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森林的,依法赔偿损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种植数十倍的盗伐树木,没收盗伐树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2、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数五倍的树木,并处
分如下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业主私自栽种的,物业公司可以依据物业服务合同行使管理权,告知责任业主后,可以砍伐。第二种情况:小区的树木一般属于小区的全体业主共有,砍伐者的行为涉嫌损害该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属于侵权,业主可以委托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
构成非法滥伐林木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行为人在林区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为,极大地助长了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活动的蔓延、发展。对这种行为必须严厉打击。(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
滥伐林木罪的追诉标准的规定:如果行为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追诉时限是五年;如果行为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追诉时限是十年。
非法收购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是这样的:行为人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在20立方米或者幼树1000株以上的,以及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珍贵树木2立方米以上或者5株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
对构成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既遂的行为人,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允许采伐数量累计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导致林木被采伐数量在十立方米以上的,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林木被滥伐十立方米以上的,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非法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