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侦查到审查起诉时间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如果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中止审查,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通缉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对在逃犯罪嫌疑人应当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不需要查询。真正被起诉,法院已经立案的,会收到法院的传票。 1、立案之后五日内送达被告,被告拿到诉讼材料十五日内答辩,不过不提供书面答辩不影响开庭。简易程序开庭时间在送达十五日以后,普通程序会通知三十天以后开庭,因为要留出超过三十天的举证期
不会。一般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既然案子已经交到法院,说明侦查已经终结了。但是如果认为证据不足需要补充的,可以退回侦查。
立案侦查不是一定会定罪,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不起诉决定书有没有案底,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 2、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而且因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而被不起诉的,仍会有本应的
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决定的当事人是否会有案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 (2)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而且因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一般情况下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就不会留有案底;不是因为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而且因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被不起诉的,仍然会有案底记载。被检察院决定是否要起诉当事人
如果对当事人作法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的,一般是不会留下案底的。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而是因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被不起诉的,是可能留下案底的。
搜查一般是在立案之后,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但遇有紧急情况,即便没有立案、也没有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退回侦查两次后的诉讼案件,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可以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直接释放当事人,这在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但后期如果犯罪事实成立的,可以立即进行批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