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1
以下案件可以不交案件受理费: 1、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 2、特别程序审理的; 3、行政赔偿案件; 4、其他可以不交案件受理费的案件。
法院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可根据法院出具受理案件的通知书,到银行缴纳,缴纳完费用后,将银行出具相关单据交给法院即可。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
根据案件类型不同进行收费: 1、计件收费标准。每件收费3000—10000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10万元以下10%(最低收费3000元)。10万元至100万元6%,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4%。按当事人争议标的额
民事案件诉讼费缴纳标准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
罚金的缴纳方式有: 一、自动缴纳。指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犯罪分子能够按时、自觉、主动地缴纳全部罚金。自动缴纳是实现罚金的最主要方式,能够反映出犯罪分子的悔罪态度和程度。 二、强制缴纳。指人民法院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有缴纳能力的犯罪分子不缴
刑事案件是没有受理费的。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才应当交纳诉讼费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开庭是不要费用的,但立案时需要交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
刑事案件受理条件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首先需要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然后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指的是自诉案件,自诉案件包括以下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