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即表明夫妻共同债务为法定连带债务,就对外效力(债权人的权利)而言,债权人对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可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非因清偿或者债务免除或者连带之免除,夫妻双方的连带债务并不因夫妻离婚
夫妻债务证明没有共同的办法:债务人能够证明该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则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人不但要证明该笔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还要证明夫妻双方没有举债合意。
债务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可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通常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在正确区分夫妻共同债务时,要看所借款项的用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情形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
实践中,以下几种债务法院将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比如车子,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比如为维持家庭日常生计欠的钱。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
夫妻个人债务理应由夫妻个人承担,但有特殊情况,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
对于夫或妻的个人债务,一般由个人承担。个人债务包括一方婚前的债务、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方不合理的个人开支而产生的债务等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要确定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可以确定该债务是否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否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
原则上由双方离婚前的共同财产偿还,单个人债务除外,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清偿责任。离婚时双方具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