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
当事人因为欠钱纠纷要起诉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当到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当事人起诉应当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欠款人签订的欠条或者借条等。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
上级法院或检察机关,违纪问题,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违法问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如果是起诉不受理,可以凭裁定向上级法院上诉;如果在审判时法官违法裁判,甚至徇私枉法,可以向同级检察院反映;如果申请执行,法院迟迟不予执行,可以向该院院长反映
个人之间的借钱不还的,出借人要起诉应当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还应当注意需要满足起诉的法定条件,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等。
人民法院判决的离婚协议找不到后,那么可以补办离婚协议书。只要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丢失方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
法院判决离婚后找不到原告,如果对方是失踪或者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公告期满,婚姻关系解除。
法院缺席判决后找不到被告的,可以公告送达判决书。根据法律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诉讼文书的,法院应当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果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当事人以向一身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律规定,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