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7
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受害方有权向法院起诉。处理交通事故有两种方式:事故双方自行或在交警的组织和协助下协商处理;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需要撰写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利诉状,附上立案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然后继续调查取证。根据法律规定和战略组织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受害人主张交通费的时候,必须说明用途并出具交通费的正式票据。正式票据,不应该仅仅理解为正式的税务发票,汽车票、火车票、船票、出租汽车票等都可以作为正式票据。对于这些受害
如果交通肇事赔偿无力偿还,可以根据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可以到法院起诉,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以后再看如果没有违法交通法规不构成犯罪,就民事部分赔偿。但可以要求延期赔偿。
交通事故理赔应当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对因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造成伤残或死亡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工资赔偿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的法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其他
当事人无赔偿能力的,如果只是暂时没有赔偿能力的,双方可以协商赔偿分期赔偿。如果对方是有能力赔偿而不赔偿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人民法院通知其履行后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采取强制的执行措施。
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因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侵权人应当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
如果交通事故的赔偿超出交强险的责任限额,保险公司不会再承担赔偿责任,交强险理赔不足的由当事人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分担。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法院判决赔偿后被告人无经济能力赔偿的,应当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了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受害人应当在判决之后的两年内申请法院执行,待对方有财产的时候能执行。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赔偿交通费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 2、交警求援; 3、给责任方发律师函,必要时打官司。起诉之前要制作好民事诉讼状,准备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对方是单纯的不赔偿修车费,那只需要向人民法
交通事故中受害者主张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进行赔偿的,应当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以及交通费。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一条规定,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告知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二)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请求及理由;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