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2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形: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
检察院不予批捕后的处理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条件有很多。我国法律对没有逮捕必要的情形作出了列举:犯罪嫌疑人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为没有逮捕必要: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共同
检察院不批捕的,公安机关应该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而对于不予批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需要说明理由,如果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当然是有时间限制的,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是七天。从人民检察院接收到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相关材料之后就应该在正常的工作日之内,对是否准予批捕作出答复,并制作相关的通知书的。人民检察院在不批准逮捕的情况下要告知公安机关不予逮捕的
检察院不批捕不一定会结案,不批准逮捕只是暂时状态,后面要看检察院是否提起公诉,如果提起公诉要等法院判决才结案,如果检察院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不予起诉,检察院出具不予起诉决定书结案。
在人民检察院已经进行批捕后,公安机关应立刻开始相关的刑事侦查。从事侦查工作的相关人员,可以凭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对那些与案件有关的单位以及人员进行收集、调取证据。对于一些不能调取的证据,可以进行拍照或者复制。在相关证据充足的情况下,人民检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
《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第七条中对没有逮捕必要的情形作出了列举:“犯罪嫌疑人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为没有逮捕必要: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
这个不一定,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