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2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
人民检察院批捕后的流程为: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后,将案件移送法院并提起公诉。
批捕并不一定需要检察长签字。批准逮捕检察院检察长可以授权分管的副检察长批准行使批准逮捕权,一般副检察长签字后以检察长的名义实施。审查逮捕部门办理审查逮捕的案件,应当指定办案人员进行审查。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大概需要两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提起公诉的,如果案情比较复杂,在羁押期满以后仍然不能终结的刑事案件,可以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之后延长一个月的羁押期限。
人民检察院批捕一般需要七天的时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多长时间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定下是否批捕。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及时予以逮捕。
检察院不批捕情况如下:1、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3、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检察院不批捕不意味着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不批捕只是代表不符合批捕的条件
人民检察院批捕后的程序为: 1、先由公安机关继续侦查,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检察院; 2、由检察院审查起诉,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移送至法院; 3、最后由法院审理并宣判。
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发批捕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况有,证据不足,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犯罪情节明显轻微,不构成犯罪;构成犯罪,不需要逮捕,检察院不得批准逮捕。在司法实践中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防卫过当,避险过当;主观恶性极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
对检察院不予批捕的复议复核有时间限制,应当在五日内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连同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书,一并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