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5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法律规定是: 1、非法持有鸦片1公斤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2、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公斤、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
非法持有毒品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非法持有毒品,根据持有的毒品数量和种类不同,依法对行为人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持有毒品5克,不构成犯罪,会进行治安处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司法解释工作,不断提高司法解释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司法解释的工作,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
减刑、假释的具体程序: 1、提请减刑、假释,应当由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 2、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完成审查后,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立案标准规定是:鸦片二百克以上、海洛因、可卡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 (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吗啡二十克以上等。
最高院关于信息公开行政案件的规定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下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复的; 2.认为行政机关
现行刑法对非法持有毒品罪既遂量刑规定如下: 1、犯此罪的,持有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2、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3、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数额大的标准: 1、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等苯丙胺类毒品100克以上。 2、氯胺酮、美沙酮1千克以上。 3、罂粟壳50千克以上; 4、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500千克以上。 5、大麻油1千克以上,大麻脂2千克以上;
法持有毒品有的持有情况可结合以下证据综合确定: 1、在行为人身边或者身体特殊部位查获毒品,即毒品在行为人的实际占有和控制下无法合理解释; 2、在其住所或租赁的房屋和酒店内发现毒品,并有房间钥匙、住宿登记或租赁协议、业主证言等证据证明; 3、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客体要件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毒品。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申请人想要申请强制执行措施必须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的法律文书;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依据法律规范;被申请人的相关信息;法院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