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分以下几种情况: 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 2.因提起诉讼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实践中,诉讼时效中断的办法有: 1、权利人请求义务人履行相应的义务;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进入诉讼或者仲裁等程序; 4、法律规定的其他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实践中诉讼时效中断的办法有: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诉讼时效自提起诉讼、权利人主张权利、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是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以下情形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根据《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如下: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两种:
中断行政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断诉讼时效,自中断和有关程序终止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自认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有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计算,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
自认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事由的发生,阻碍时效进行,致使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其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制度。诉讼时效的中断的法律后果:致使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其
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