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代位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继承的份额由其他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人的子女无权继承代位继承人的份额,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继承房产过户有以下费用: 1、继承公证费。按照评估价的2%或受益额的2%收取; 2、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3、房产继承过户费用,100元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地产,
代位继承诉讼的提起: 1、原告是与代位继承诉讼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代位继承诉讼案件有明确的被告。 3、原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该代位继承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兄弟姐妹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或者兄弟姐妹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代位继承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而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等。
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包括: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等。
法定继承应当按照以下顺序分割遗产: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
自然人死亡后遗产继承的方式,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割;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一般情况下,同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
法定继承中的遗产一般由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或者都不在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应该均等,经协商也可以不均等。
法定继承的遗产对同一顺位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协商同意的情况下
被继承人去世时如果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嘱无效,应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和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开始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
同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割遗产,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定继承中应平等分配遗产,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