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合同上的保险条款包括的风险如下: 1、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必要条款,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合同就不能成立。主要条款约定的法律风险最为严重; 2、次要义务条款不是法律直接规定的,也必须具备; 3、当事人无意使其成为主要条款的合同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
在保险行业,涉及大额保单,最常听到的词就是避税避债了。说到这个,是有法律依据的,源自以下条款: 1.人寿保单不纳入破产债权——《公司法》。 2.受益保险金不用于抵债——《合同法》第73条。 3.保单是不被查封罚没的财产——《保险法》第24条
1、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 2、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而职业病是由于伤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故不属于意外事故
我国法律中对于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是:订立保险合同必须遵循的原则包括:自愿订立原则、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原则、合法性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利益:被保险人必须具有法律认可的利益关系,主要包括亲密血缘关系、法律关系、利益关系等。 及时性:人身保险的及时性只强调在购买时存在利益,然后是否有利益合同有效。 例:夫妻结婚时,丈夫给妻子买了人寿保险。即使两年后离婚,人寿保险仍然有效,
1、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2、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3、保险标的 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6、保险金额 7、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8、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
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 (一)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或制造保险事故; (三)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实; (四)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后投保人未按期申请复效; (五)保险标的转让而导致的
人身保险合同的种类有: 1、人寿保险合同是以被保险人死亡或生存为保险事故的人寿保险合同。人寿保险的基本内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者生存到一定年龄的,保险人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其受益人支付保险费。人寿保险是人寿保
1.在保险合同中未明确指定事故受益人。受益人是指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约定的保险期限届满时,依照保险合同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2.指定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出现身故。
我国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条件包括: 1、保险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保险公司,投保人要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内容必须合法; 3、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存在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的情形。 《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有: 1、人寿保险的责任免除条款。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类生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责任免除条款相似,如属于道德风险范畴的部分,如故意伤害和犯罪行为造成的保险事故予赔偿;不能违背法律精神,2年内自杀不赔偿是整个保险市场的惯例,主要是为
1、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2、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3、保险标的 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6、保险金额 7、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8、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