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预约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当事人事先约定一定的条件,在约定期间内,投保人将符合条件的有关保险标的逐项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再根据投保人需要分别签发保险单。
主要的保险条款如下: 一、保险人名称和住所,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保险标的; 二、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三、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四、保险价值;等等。
保险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随心所欲调费率。费率问题是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对其调整实际上是对合同内容作出了实质变更。对此,投保人不仅有知情权,非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要修改费率必须征得对方的
人身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有: 1、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保险人同意承保; 2、投保人与保险人就合同的主要事项达成一致; 3、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均在合同书上落款。
合同成立要件有三个: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有: 1、投保人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2、投保人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有过错; 3、该未告知事实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 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二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
可保利益,又称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害关系。如果保险标的安全,被保险人就会继续享有原来的利益;如果保险标的不安全或受损,被保险人就会受到损害。
人身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具体如下: 1、投保人与保险人就合同的主要事项达成一致; 2、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保险人同意承保; 3、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均在合同书上落款。
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应当对法律规定的以下人员具有保险利益: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等。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人身意外保险合同当中,如果是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意外伤害,在第三人赔偿后,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责任保险中的被保险人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时,需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第三人赔偿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