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土地使用权到期的,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土地使用权剩48年到期,现在继续使用。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房子可以继续使用,房子产权永久不存在到期问题。当事人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依法补缴土地出让金、自动续期,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70年后的处理方式为:使用权期限届满自动续期,土地实际使用权人缴纳续期费用后,可以继续使用该土地。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
当事人享有的4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期,并缴纳相应的使用费。我国《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工业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50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工业用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应: 1、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
工业用地使用年限到期有两种处理方式: 1、如果国家要收回该土地并有其他用途时,只能让国家收回,因为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2、如果国家没有收回土地的打算,可以依法向行政部门申请续期,续期成功后就可以继续使用。
土地使用与批准的用途不符,且属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那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
安置房最初是没有房产证的,但所有人可以到相关房管部门办理安置房的房产证。在办理房产证后,即补缴了土地使用金后,安置房就变成了商品房。此时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也就是说此时的安置房的产权与一般商品房的产权是一样的。一般民用住宅
四十年。土地使用一般都是有年限限制的,对于不同的土地性质所存在的年限就会不一样,而对于商业用地的期限一般就是最低的使用年限,所以,土地管理部门在进行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这样才能算是合理、合法的。
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土地使用人携带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土地管理机关勘查土地现场进行权属审核,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后颁发土地使用证,加名需要双方携带身份证明办理变更
所在地的国土资源局可以办理换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 2、地籍调查。 3、土地权属审核。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