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8
没登记没领结婚证的,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虽然二人没领结婚证,但是可以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可以诉讼离婚,只要夫妻感情破裂,法院调解无效的就可离婚。如果在之后双方没
依据新的婚姻登记办法和管理条例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以非法同居关系对待。不存在婚姻关系自然也就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只需处分个人财产即可。但需注意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结婚没登记,那么男女双方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无需离婚,双方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对同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男女双方是从1994年年2月1日以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构成法律规定的事实
结婚没登记,那么男女双方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无需离婚,双方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对同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男女双方是从1994年年2月1日以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构成法律规定的事实婚
结婚没登记,那么男女双方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无需离婚,双方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对同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男女双方是从1994年年2月1日以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构成法律规定的事实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则双方一般属于同居关系,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之间的共有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如果无法协商的,则对于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
在中国婚姻关系是以登记为生成要素,没有登记的婚姻不被法律所认可,婚姻关系自始不存在,双方应属于未婚同居关系。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双方共同财产将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置,分割时由双方先协商
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不是合法的夫妻。双方决定终止或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在无法自行协商分割的时候,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裁决。
先办婚礼后登记结婚的夫妻,其财产分割方式是:对办理登记后所得的财产一般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可以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个人财产则无需分割,仍归个人所有。
如果男女双方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也不属于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情形,由于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不需要向法院起诉离婚,双方直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登记但是形成了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可以先去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然后一方或双
未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结的婚,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 2、如果是在19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