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贪污罪的构成特征:1、侵犯客体是负责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已经受委托管理、经营
贪污罪的犯罪特征包括: 1.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 2.贪污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贪污罪的主体
贪污贿赂罪的特征如下: 1、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即侵犯了公务职责的廉洁性,又侵犯了公私财产关系;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的便利非法谋取财物或财产性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多是特殊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多数犯罪
贪污罪的特征如下: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2、侵犯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等公益事业的社会捐赠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3、主观上有犯罪的意图。行为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
贪污罪的特征包含: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为故意。
贪污受贿罪的基本特征具体如下: 犯罪客体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犯罪客观方面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
贪污罪的犯罪特征包括: 1、侵犯贪污罪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即侵犯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 2、贪污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 3、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
贪污罪的犯罪特征包括: 1.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 2.贪污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贪污罪的主体
贪污罪的犯罪特征包括如下: 1、侵犯贪污罪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即同时侵犯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诚信和公共财产所有权; 2、贪污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挪用、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 3、贪污罪的主体是
贪污贿赂罪的特征如下: 1、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即侵犯了公务职责的廉洁性,又侵犯了公私财产关系;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的便利非法谋取财物或财产性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多是特殊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多数犯罪
贪污受贿罪的基本特征如下: 1、犯罪对象,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职务;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主管负
贪污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是三百万元以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征地补偿款可以构成贪污罪。如果行为人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征地补偿款,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该财物的,构成贪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