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遗嘱继承的规定: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
遗嘱应当包含的内容: (1)指明遗产的范围和名称及其具体数量。遗嘱人所欠的债务及其清偿办法,也要在遗嘱中一并写明。 (2)指定人和受人遗嘱人以立遗嘱的方式,将自已的遗产遗留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遗嘱人遗赠财产的,应写明受遗赠公民的姓名;国家或
继承和分家析产的区别: (1)分家析产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因生产和生活上的需要,或者由于不能在一起和睦共同生活,而要求分割他们共同所有的财产的法律行为。 (2)分家析产所分割的财产是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间的共同财产。 (3)继承只能在被继承人死
继承人继承遗产需要继承债务,并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法律规定,父母死亡后,其债务以继承人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
代位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共同参与
法定继承人顺序: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如果继承了相应财产的,也应该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但不是无论何种情况都要全部清偿。若继承的财产总数超过债务,需要全部清偿债务。若继承的财产总数不足以清偿债务,那最多只用以继承的财产全部清偿,不用补充,自愿偿还的属例外情形。放弃全部遗产继
遗嘱(遗赠)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是遗嘱人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赠包含在遗嘱内,是遗嘱人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继承遗产。除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参与继承外,法律还赋予一些符合一定条件但没有继承权的人取得一定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不是继承权。法律赋予这类人这种权利的原因是与被继承人之间有特殊的支持关系。 依靠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扶养的
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份额。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