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代位继承是不能适用在遗嘱继承中的,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所以在遗嘱继承当中不适用。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遗嘱会因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已经丧失了继承权,因此不发生代位继承。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
继承人可以立遗嘱放弃继承权。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而遗嘱也是书面形式的一种,所以只要当事人的放弃行为没有其他法定无效的事由,那么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通过遗嘱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就是
被继承人未留遗嘱房屋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包括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被继承人未留遗嘱的继承方式是:首先考虑是否有遗赠抚养协议,如果有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没有遗赠抚养协议的,就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人可以放弃遗嘱继承,但是,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说明须发生在遗产尚未处理之前。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七条规定可知,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但作出放弃是有时
篡改遗嘱并不必然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篡改遗嘱,情节严重的,才会丧失继承权。 “情节严重”是指继承人篡改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 如果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
遗嘱可以自己写,也可以请律师代写。遗嘱书写的有效条件有四个: 一、遗嘱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遗嘱人立遗嘱时,完全遵照自己的意思表示,没有受到他人的欺诈胁迫; 三、遗嘱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四、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遗嘱继承是指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自主决定去世后财产的分配。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遗嘱继承的法定顺序是: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受赠人继承;没有协议的,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由遗嘱继承人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公证和继承权公证的概念有,遗嘱公证,指的是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继承公证,指的是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