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1、地上、地下车库内的车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是区分所有权的专有部分。 2、地上占用共用部位的车位属于管理设施。 2、地上占用共用部位的车位属于管理设施。
小区的停车位归属一般需要按照具体的情况来作出判断。首先要以建筑用地的规划许可证来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如果是在规划红线内的,那么该停车位就属于小区所有。但是如果是在规划红线外的,那么就该停车位就属于市政所有。然后还需要判断是否为业主共同所
小区地下车位产权年限一般为70年,商住小区地下车位产权年限一般为40年。地下车位列入公共面积分摊,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地下车位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
小区的停车位归属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首先要以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如果是规划红线内的属于小区所有,如果是规划红线外的,属于市政所有。然后判断是否为业主共同所有,还是归属于开发商。
一般认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 2、开发商把建在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的; 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
小区车位买卖是否合法,分情况处理; 1、一是车位在规划中已纳入到业主购房的公摊面积中,业主在购房时交付了相应公摊款项,则该车位应作为共有建筑属于业主共同所有,房产公司无权出售; 2、是车库在规划中没有纳入到业主购房的公摊面积中,车库的建盖资
如果是额外规划的停车位,属于业主所有物业公司无权对外出租。 如果是小区配套的停车场,那么停车场产权一般是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并分成,在满足了本小区租户的使用后,物业公司确实有权对外出租。 需注意以上一点,首先满足本小区租户
(1)人防车位一般没有产权证。所谓人防车位是指人防工程所改建成的地下停车位。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也不进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基于人防工程的重要性,一般产权也不能登记为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拥有使用权,但没有买卖权利。 (2)
小区公摊车位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但如果是开发商的产权车位而业主没有购买的,物业有权禁止业主进入小区内停车。本案中的小区物业地下停车位是开发商产权车位可以出售,而地面上停车位是可以供业主使用的。所以该小区业主有权将车辆停放公摊车位,但不包
小区绿化不能改车位。社区绿化带属于城市绿化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将其改为车位,依法会受到绿化行政处罚。如确有需要,必须先取得规划部门的批准,再经业主大会表决后方可改为车位。
可以,但是该小区车位需先满足该小区业主的需求,只有在保证业主使用的前提下,才能许可小区以外的人使用。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个要求,损害了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那么,卖给或租给小区外面的人的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