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工伤认定过了一年的时效不能再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法律规定单位应当员工受伤后三十天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因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延误时间不计入工伤认定申请期限。有下列情形之一延误申请时间的,视为不属于职工或其近亲属的原因: 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的原因;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的,职工一方可在1年内提出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
超过申请认定工伤时限,劳动者可以同一般民事损害赔偿案由来获得救济。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用人单位在三十日内能申请工伤认定,该期限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算起。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1年内可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时效为1年,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能中断。《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
工伤认定时效是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职工可以在一年内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
工伤认定一般来说,是自受理之日起15天到60天之内做出认定结论;当然,不排除有时候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能。也就是说工伤认定一般15天至60天能下来,但现实中也存在多于60天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