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二)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三)被告被劳动教养。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因为无法调解的矛盾,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自愿结束婚姻关系。离婚诉讼管辖法院一般是通过原告就被告和一般地域管辖原则来确定管辖权的。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住所地
异地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
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确定为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我国处理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的总的原则是我国法院受理涉外离婚案件,采取原告就被告,被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或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但原告在我国境
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且双方都不在约定的履行地点,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
离婚诉讼案的管辖地确定的办法:一般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为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军婚离婚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 1、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或者团级以上单位的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一方为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一
起诉离婚管辖法院按以下情况确定: 1、离婚诉讼由一方提起的,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原则上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
确定专利诉讼管辖法院的方式为:如果是未经授权许可或者委托他人实施专利的,由许可方或者委托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未经许可、非法销售侵犯专利权的产品的,由该产品制造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确定管辖法院的方式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如下: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2)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特殊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