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已经质押的股权原则上是不能转让的。但如果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一致,则可以转让。但是转让后的所得,出质人应当先还清质权人的债务。股权质押需要进行登记。
在我国股权质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是指:出质人和质权人。出质人是将股权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质权人是债权人。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办理出质登记。
股权经营权不可以用做质押贷款。因为抵押只能以财产性权利为标的,而股权为抵押的,一般以其所有权为标的,其经营权不是所有权,且属于一种行政许可,故经营权不得办理抵押。
在我国双方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的有效期限是,只要股权质押合同是依法订立的,则永久有效。而质权是在当事人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并且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擅自转让质权。
股权质押的效力如下: 1、合同中约定的对于所担保的债权范围的效力; 2、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物上代位权; 3、出质人对于出质的股权享有表决权等权利。有关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
不登记不产生质押效力。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股权质押贷款协议合同的书写:甲方:写清楚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等的基本信息;乙方:基本信息同甲方;内容:鉴于乙方拥有公司股权,为保证还款,乙方以将股权质押予甲方,甲方同意质押,因此达成股权质押协议,写清楚协议的内容条款;最后甲乙两方签字并写清楚
股权质押贷款担保有以下风险: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情况对股权质押的有效性有决定意义;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价值难以计量;股权质押价值波动警戒机制缺失等。
股权质押贷款一般具有下列风险责任: 1、有明显减少股权价值可能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2、按约定归还贷款,注销出质登记; 3、未能按期归还,以质押股权折价还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质押股权; 4、依法拍卖或变卖质押股权所得
股权质押贷款担保有以下风险: 1、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情况对股权质押的有效性有决定意义。 2、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价值难以计量。非上市公司股权价格一般采用净资产法计算。净资产法计算股权价值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企业财务报表编制的准
视情况而定,质押流程办理快的,用时就短,质押流程办理慢的,用时就慢。一般情况下只要把规定的质押流程走完,股权质押贷款就可以生效。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出质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订立股权质押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