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股权质押合同若是属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的利益的情况下,会具有法律效力。股权质押需要登记才能设立。
股权质押可以贷款。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签订质押合同,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股权质押可以抵押贷款。可以转让的股权属于法律规定可以出质的财产权利。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民法典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出质人可以向银行书面承诺为借款人提供质押担保。
股权质押有效。在我国股权质押后原则上不可以转让。除非质权人同意出质人转让。只有可以转让的股权才能够质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并不改变股权的所有权。
股权质押合同未登记的,合同成立但是质权未设立,该合同是无效的。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合同自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时生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
可以在质押后是可以进行贷款的。质押是将动产出具给债权人占有,所有权仍是债务人的。贷款是将动产的所有权变更进行抵押贷款。因此质押后债务人还是可以贷款。 若质权人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贷款,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企
股权质押合同未到工商局登记备案的,质权未设立。质权未设立,实则就是股权质押合同无效,或者说股权质押合同的目的不能达到了,质押权人不能对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股权质押合同未到工商局登记备案的,质权未设立。质权未设立,实则就是股权质押合同无效,或者说股权质押合同的目的不能达到了,质押权人不能对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股权质押不是贷款。两者是不同的概念。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
股权质押并一般不等同于贷款,但如果是为出质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股权质押可以视为贷款。股权质押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而股权质押贷款指按《民法典》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持有的股权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借款合同无效,质押合同一般也无效。法律明确规定,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质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股权质押贷款是指按法律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持有的股权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前款规定的借款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股权包括出质人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