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股东大会公司没有权解除股东资格。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享有的固有权利,是股东的合法财产权,股东合法财产的处分权,只能由股东本人行使。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的机构,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
有限公司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决议解除股东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
具体流程是: 一、开立股东会,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加股东,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 二、开立验资账户; 三、增资资本进账询证; 四、出具增资验资报告提交工商局审理; 五、增资验资户,完成股东增加的流程。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名称; 5、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董事会会议认为需要规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
公司股东大会流程如下: 1、一般由董事会召集主持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 3、股东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4、将所讨论的决定记录在会议上。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
公司股东退出可以按下列方式处理: 1、股权内部转让的,股东之间协商一致,即可申请变更登记,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 2、股权外部转让的,则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召开股东大会,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做出准予决议。然后再申请变更登记。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名称; 5、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董事会会议认为需要规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公司名称及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名称; 5、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董事会会议认为其他事
独资股东原则上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规定,自然人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否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需要对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时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