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合同。重大误解是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1)对合同的性质发生误解。在合同性质发生误解的情况下,当
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可以变更或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和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所谓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因自己的过错而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订立了合同。
合同中重大误解的构成条件有: 1、误解是由受害人自身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由他人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 2、当事人的误解必须对行为的主要内容构成重大误解,直接影响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
合同有重大误解,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定。而当事人如果对合同内容存在着认识错误,作出了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该认识错误会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一般可认定为重大误解。
因重大误解而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有重大误解的一方可以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可以被撤销或者变更。一经撤销则合同无效,不被撤销则为有效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根据当事人的要求,申请法院
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合同。如果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合同的,合同被撤销之后,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及法律约束力,并且当事人可以要求另一方当事人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还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
有重大误解的合同并非有效。当事人基于重大误解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有权在撤销权的法定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给予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误解方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也即通过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行使撤销权。但是合同满足无效事由则自始至终无效,即使不撤销也不能约束当事人。
可以通过下列标准确定合同重大误解:一般看行为人是否对行为的主要内容构成重大误解,并且该误解直接影响了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具体可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确定。
因重大误解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但是,自因重大误解签订合同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