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如果当事人要取消劳动仲裁的,可以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之后撤回仲裁申请;或者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的申请。
在北京,劳动仲裁按以下流程进行: 1、申请仲裁(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在一年仲裁时效期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
劳动仲裁不能上诉,但经过以下仲裁程序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用人单位对终局裁决不服的,需要有证据证明终局裁决存在可撤销的情形,然后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撤销终局裁
劳动仲裁作出裁决书或者调解书后,开始生效的,当事人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裁决书或者调解书规定履行期间的,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人民
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情形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其他情形,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
被申请人参加劳动仲裁活动的,按以下规定应对: 1、与申请人和解,签订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 2、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3、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提出回避申请: (1)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
劳动仲裁的开庭程序是:1.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2.仲裁员宣布开庭,告知当事人享有的仲裁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3.听取申诉人员及其代理人的申诉和被诉人及其代理人的答辩;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