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交通肇事罪构成自首的条件: 1、肇事者在事发后没有逃逸,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并等待交警的到来,或者逃逸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自动投案; 2、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由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向公安机关报告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肇事人的法定义务,而肇事人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自首可以减轻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交通肇事自首的,没有期限的规定,只要是在犯罪以后尚未抓获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即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刑法第六十七条对自首作出了明确的界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有自首的表现说明罪犯的主观罪过较之未自首者轻,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该制度对犯罪具有昭示作用,使其行为人产生趋向,从其立法意图而言,主要是做到罚当其
具有下列情形的,可认定为交通肇事犯罪的自首:行为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罪犯正在服刑,但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
交通肇事罪的自首怎么认定: 1、交通肇事后犯罪嫌疑人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2、交通肇事逃逸后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应当根据交通肇事罪的既遂犯标准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交通肇事罪自首可以判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才可能被判处缓刑。对交通肇事罪而言,只有不具备加重情节的一般交通肇事,才满足缓刑适用的刑期要求。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交通事故,有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