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4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立案条件: 1、有拐卖妇女、儿童报案、控告、举报的; 2、有儿童失踪或14-18周岁妇女失踪的报案; 3、有18周岁以上妇女失踪或可能被拐卖的报案; 4、发现有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属于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本罪的主观方面一般为直接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的行为。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人身不受买卖性。本罪犯罪对象为十四周岁以上的妇女和十四周岁以下的男、女童,而且必须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
触犯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重的,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指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该罪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处罚有: 1、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构成该罪,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一般犯罪情节,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主要是指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
拐卖妇女儿童死亡的,仍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罪。可能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若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
一、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应予立案: 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的妇女;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 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
组织妇女卖淫罪一般不能判缓刑。构成组织卖淫罪的,最低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缓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容留妇女卖淫罪要判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容留妇女卖淫罪指的是以营利为目的,为妇女卖淫提供场所的行为。构成该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一般会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阻碍解救被拐卖架妇女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的行为。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既遂的一般判刑的标准为行为人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履行解救义务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