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工程款优先权的范围:应以建设工程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依照《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确定的工程造价为基础。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基于发包人对建设工程合同的违约行为而产生的债务,也就是依合同约定发包人应履行的付款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拍卖、变卖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的,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
工程款的优先权是指,如果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比其他债权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付款,如果承包人逾期不支付的,发包人可视情况将工程折价或请求法院依法拍卖。
工程款属于优先债权。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优先债权是指可以先于一般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优先债权的范围一般包括:税收、雇员工资、破产程序的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等。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 优先受偿权直接依据法律规定而享有,不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必要。只要具备了法律规定的成立要件,即自动产生。 其法律要件有: ⑴发包人未
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时,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同样,优先于当事人申请保全后针对该财产的债权。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一)催告,催告是承包人在行使优先权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二)合理期限。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而合理期限如何确定法律都没有明文规定。 (三)协议折价。在符合工程优先受偿权行使条件时,承包人可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1、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
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其中,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可以同时转让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法律规定,承包人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款债权依法转让,债权受让方主张其对建设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可予支持。承包人在转让工程款债权前与发包人约定排除优先受偿权的,该约定对承包人以外的实际施工人不具有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