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定期限:其中查封、扣押的期限是不超过三十日;但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而对于其他的行政强制措施,则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具体期限来实施。
责令召回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就是行政强制措施。而责令召回在该范畴之内。
扣押财物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这些: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传唤证传唤、口头传唤以及强制传唤三种治安传唤的方式。从治安传唤的实践来看,对于公安机关的传唤证传唤和口头传唤,公民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因而传唤证传唤和口头传唤仅仅是公安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具有强制性。对于
留置一般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虽然留置是涉及被调查人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但一般是为了调查取证而采用的,不在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定种类之中,例如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等。
行政强制措施不可以委托。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以下这些: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
规章不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规章是不能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
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有错误的,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向作出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申请国家赔偿。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经其行政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一些临时性的强制手段和对证据的保全手段,称作行政强制措施。但如果是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是
行政强制措施可以申请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的申请。
行政强制措施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申请复议;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起诉。
强制醒酒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主要是以下几种: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