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8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破产财产须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的责任: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
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有下列法律责任: 1、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 2、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 3、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的责任如下: 1、缴纳出资的责任,如果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的,承担违约责任; 2、妥善行使股东权利的责任,公司股东不得滥用股东地位; 3、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表决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该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清算的流程如下: 1、在公司解散后的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债权人申报债权; 3、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4、清偿公司债务,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在我国有限公司的股东要承担的责任包括: 1、出资不足时,以不足的部分承担公司债务的责任; 2、因违反出资协议,造成公司损失的违约责任; 3、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其他责任。
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原则上不承担任何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未按规定组织清算的,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份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作为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1.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份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
公司解散清算的法律责任,通常如下: 1、公司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给予警告和没收违法所得; 2、清算组违法清算的,应当责令改正,退还公司财产,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
公司破产清算包括清算组的责任,清算则应当如实报告清算后的资产,不得由谋取私立的行为,否则会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依法清算的,不能注销。
公司清算程序如下: 一、建立清算组; 二、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至少在报纸上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三、债权登记。债权人申
清算开始时公司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清算开始后至清算终结前公司所取得的财产;应当由公司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注:公司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权利人通过清算组收回。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由债权人以担保财产为限优先受偿,未受偿部分视同非担保债